楚天金報訊 本報記者丁玥 通訊員彭燕娥 金睿
  從這個月起,武漢市的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提高,小孩的保費從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60元(見本報7日相關報道),此事備受廣大居民關註。昨從武漢市人社局獲悉,從12月1日起,就要開始進行2015年度居民醫保參保登記繳費。昨日,武漢市人社局醫療保險處副處長曲文、武漢市醫療保險中心副主 任 李 鳴 通 過12333熱線,針對新一輪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問題進行答疑。楚天金報記者搜集了5個最受關註的問題進行解讀。
  醫保為什麼調?
  連續兩年居民醫保基金出現赤字
  李鳴介紹,2014年4月,財政部、國家衛計委、人社部聯合發文,要求個人平均繳費水平達到90元左右/年。而目前武漢市居民醫保個人平均繳費水平為37元,遠低於國家要求的平均水平。2014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發文,要求各地逐步提高居民醫保個人繳費占整體籌資的比重。
  近幾年,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武漢市大幅提高了居民醫保待遇水平,居民醫保支出壓力較大,2012年以來連續兩年武漢市居民醫保基金當期已經出現赤字。按此趨勢,居民醫保歷年累計結餘將很快用完,所以調整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已勢在必行。
  參保有何時限?
  新一輪參保繳費12月1日啟動
  “往年,武漢市城鎮居民醫保參保登記繳費時間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曲文介紹,2015年度居民醫保參保登記繳費時間為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保繳費的居民(1周歲及以內的嬰兒除外),不能補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和繳費手續,也不能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
  李鳴介紹,已參加武漢市居民醫保的低保對象需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攜帶《武漢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到參保地社區辦理低保身份年審手續。如果屬各類中小學階段的在校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和技校學生)和已上幼兒園的兒童,需攜帶《武漢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到就讀學校及幼兒園辦理低保身份年審手續。
  值得註意的是:2015年度已參加武漢市居民醫保的低保對象年審時間為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大學生怎樣參保?
  全日制就讀的學生可參保
  曲文介紹,大學生參加武漢市城鎮居民醫保,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武漢市行政區域內,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分校、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及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全日制研究生可參加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大學生參保需統一到就讀學校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手續,由就讀學校代收代繳個人居民醫保費。
  往年,大學生辦理武漢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繳費時間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保繳費的,不能補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和繳費手續,也不能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大學生每年將個人居民醫保費繳至就讀學校,由就讀學校將代收的居民醫保費按有關規定統一繳至地稅部門。
  如何辦理停保?
  在校學生可在就讀學校辦停保
  據介紹,各類中小學階段的在校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和技校學生)和已上幼兒園的兒童到就讀學校申請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停保手續。
  大學生到就讀學校申請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停保手續。
  其他參保人員可攜帶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到參保地社區申請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停保手續。
  待遇如何銜接?
  大學新生享受待遇不受影響
  李鳴介紹,為避免大量現金報銷及緩解社保經辦機構經辦壓力,平穩解決2015年度居民醫保參保登記與待遇享受的銜接問題,對於2014年度已參保繳費的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在2015年度規定的繳費截止時間前發生的醫療費用,只要在規定期限內參保繳費的,可按現行政策規定報銷相關醫療費用。
  對於大學新生居民醫保,以2014年9月1日註冊名單為準,只要在規定期限內參保繳費的,待遇享受期自2014年9月1日起計算。
  (原標題:圖文:下月起 江城按新標準辦居民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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